7月1日起,张家港这些人要涨钱啦!
2021-6-19
阿加莎
来自江苏
张家港大港城
好消息来了!7月1日起苏州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又要提高啦近日,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发布通知,7月1日起,将全面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此次标准调整,是自1996年我市建立低保制度以来第20次调整,将惠及我市各类救助(补贴)对象5.14万人。此次调整具体涉及哪些人群、涨了多少一起来看看吧▼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1045元/月提高到1095元/月。依据分类施保原则,低保中大重病患者按低保标准的120%(1314元/月)全额发放;老年人、未成年人、单身等特殊对象救助标准提高20%(219元/月)。特困供养标准我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1463元/月提高到1533元/月,本人无收入的全额发放,有收入的差额发放。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照不低于200元/月(全自理)、600元/月(半护理)、1200元/月(全护理)分档确定,与老年人养老护理补贴、残疾人托养护理服务补贴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生活救助标准我市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生活救助标准为低保标准的120%,从原来的1254元/月提高到1314元/月,按照本人收入低于救助标准的差额发放。低保就业人员就业成本扣减标准符合政策规定的低保对象可享受低保标准30%的就业成本扣减待遇,由原来的313.5元/月调整到328.5元/月,鼓励和引导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积极就业。上世纪六十年代初精 减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标准我市上世纪六十年代初精 减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由1722元/月调整为1805元/月。社会福利越来越好各项待遇都在调整现在,养老金也准备涨了2021年按照4.5%的比例继续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6月底前落实到位调整办法调整办法与去年总体上保持一致,仍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调整工作将在6月底前落实到位。固定额部分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1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1、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为每月增加1.8元2、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为每月增加2.7元3、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为每月增加4.5元。4、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7元的,按27元增加。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我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2%挂钩高龄退休人员根据国家的部署安排,多年来江苏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时均对高龄人员予以倾斜。按照今年的调整方案,2020年底前:1、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23元。2、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32元。3、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41元。来源:苏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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