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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930.9元,被收931元!最新进展

近日,辽宁大连一男子和朋友在海鲜大排档吃饭,总共消费了930.9元,收款时竟被“反向抹零”,收取了931元。

男子一脸疑惑,找到店员讨说法,对方称,这是930.9“四舍五入”,“你要是觉得差这一毛钱,我转给你好不好?”
男子将视频发到网上,引发网友热议,相关话题冲上热搜。

5日,涉事餐馆就此事致歉,表示当日系统抹零操作不当,愿意接受相关部门处理。现正在积极排查近期所有向上抹零的顾客,及时联系道歉退返。
“反向抹零”属于违法行为
商家“反向抹零”,这样的行为违法吗?来看真实的案例:
今年,福建省厦门市某餐饮店因“反向抹零”收款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罚款4148.41元。

据介绍,消费者刘某在该餐饮店就餐消费189.5元,支付记录却显示被扣取190元。该餐饮店负责人声称收银系统默认“四舍五入”,拒绝退还“反向抹零”的5毛钱。
接消费者刘某反映后,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依法对该餐饮店进行检查,发现所反映情况属实。该餐饮店使用的收银系统采用“四舍五入”收款方式,即少于0.5元(不含)直接扣除零头,多于0.5元(含)将向上取整。“反向抹零”后,结账单上“优惠信息”下方“抹零”一栏数字为负数。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表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另外,经营者“反向抹零”却没有告知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如遇此类情况,请保留相关单据,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去年,厦门吴女士到猪肉店买肉,结算后她发现小票上的金额是133.656元,商家却“反向抹零”收了她134元。吴女士向翔安区市场监管局投诉,猪肉店因此被罚款2000元。

过了一段时间,吴女士再次到同一家店买肉,没想到又遭遇了“反向抹零”。吴女士再次投诉,市场监管部门认定猪肉店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作出处罚,责令猪肉店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3800元。
法官提醒,“反向抹零”属于违法行为,不得存在侥幸心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反向抹零,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如果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经营者要向消费者退还多收取的价款或者要被没收违法所得,还可能面临监管部门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话,会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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